(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2)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接受特定门诊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恶性肿瘤特定门诊治疗是指以门诊方式接受的恶性肿瘤治疗,包括门诊肾透析治疗、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接受门诊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4)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30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的恶性肿瘤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方式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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